关于二战时期日本轻武器,网络上瞎黑的段子实在太多,以至于一些比较正经的军事类自媒体有时候也会被误导。比如有一个常见的说法,说“歪把子”轻机枪存在设计缺陷,使用的6.5mm步枪弹弹壳薄,频繁出现弹壳断裂故障,弹药还会在高热的弹膛内自燃,为降低膛压不得不用减装药弹,使其最初设想的与步枪通用桥夹也落空,轻机枪和步枪弹药不通用。
日本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也就是“歪把子”,这枪槽点满满,但也不是营销号黑的那样“弹药和步枪不通用”、“一边打副射手一边涂油”,少看地摊保智商。
因为是黑小日本,符合很多人口味,所以这一段子影响力很大,许多比较正经的军事自媒体和军事科普书刊都被它带偏,成为通说。但实际上这个“减装药弹”的故事是被误传了——事情有,但背后原因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关于6.5mm减装药弹
这个6.5mm减装药弹日军确实装备过,但并不是因为“歪把子”轻机枪故障率高,专门为“歪把子”轻机枪研制的。实际情况是日本在1930年代中期研制了双基发射药,在6.5x50mmSR步枪弹上试用后发现内弹道性能优于之前使用的单基发射药,枪口火光和噪声都有减弱,随即决定装备。由于双基发射药的药力高于单基发射药,为保证三八式步枪发射新弹时枪口初速和弹道不发生明显变化,继续沿用老的射表,日军经试验确定将使用双基发射药的6.5mm步枪弹装药量从2.15g降低到2g,在量产时包装上打字母G以区分。字母G的含义一说是日语“减少”的罗马拼写gensou的首字母,另一说法是双基发射药溶剂硝化甘油中,“甘油”,glycerin的首字母。
采用双基药的6.5mm减装药弹包装盒,有一个字母G作为标识。
按照日军原本的想法,包装盒带G的双基减装药6.5mm弹将全面取代已有的单基药6.5mm弹,三八式步枪/骑枪、四四式骑枪、大正十一年式轻机枪、九六式轻机枪弹药将归于一统,但受制于“穷逼帝国主义”薄弱的军工生产能力,直至日本战败都没有实现,实战中日军一直在混用新旧两种6.5mm步枪弹,这也说明使用单基发射药的老6.5mm步枪弹和使用双基发射药的新6.5mm(减装药)步枪弹在步枪和轻机枪上都是通用的,并不是步枪用老弹,轻机枪用减装药弹。
在弹药配发上,包装盒带G的双基减装药6.5mm弹的确优先配发轻机枪,但原因不是“歪把子”轻机枪故障率高,只能用减装药弹,而是轻机枪枪管较短,发射老6.5mm步枪弹时枪管与发射药不匹配,较多发射药未燃尽在枪口爆燃,造成枪口噪音和火光比步枪大,而使用双基减装药6.5mm弹后,发射药燃烧曲线与轻机枪的短枪管比较匹配,枪口噪音和火光都明显减小。而且使用减装药弹后,“歪把子”的初速并未明显下降,所谓“轻机枪用减装药短枪管,威力还不如步枪”的说法也是过度解读出来的。
甚至,日军在1942年还取消了双基减装药6.5mm弹包装盒上的字母G标识,也就是说使用中不刻意区分老弹和减装药弹,因此并不存在“轻机枪和步枪弹药不通用”问题。
关于7.7mm步/机枪弹不通用
由于黑二战日本轻武器的流量密码效应,关于二战日军轻武器弹药的梗还不止“6.5mm减装药弹”一个,另一个常见的梗是说日军有三种互不通用的7.7mm弹,步枪、机枪不通用,陆军和海军也不通用,小鬼子脑子绝对有毛病。其实这里又是把一些事情掐头去尾,断章取义选择性描述,以及故意忽略了同时期其他国家是个什么情况,搞得好像这是日本独有的毛病。日本的7.7mm枪弹最早是伴随九二式重机枪研发的九二式7.7mm机枪弹,由于九二式重机枪使用金属弹钣供弹,不存在弹匣内枪弹底缘干涉问题,有一个直径略大的半底缘还有利于弹壳底部强度,所以九二式7.7mm机枪弹尺寸为7.7x58mmSR,SR代表半底缘。可是后来日本又列装了九九式步枪和九九式轻机枪,这两种枪械口径也是7.7mm,但因为它们是弹仓/弹匣供弹,半底缘成了累赘,所以这两种枪使用的九九式7.7mm步枪弹是7.7x58mm,无底缘弹。此外九二式7.7mm机枪弹因为要打远,所以装药量较大,弹头较重,带船尾,而九九式7.7mm步枪弹没有那么远的射程要求,所以装药量稍小,弹头较轻,平底。左侧为九二式7.7x58mmSR机枪弹,为尖头船尾弹头,铅芯,半底缘弹壳,右侧作为对比的是九九式步枪、轻机枪使用的九九式7.7x58mm步枪弹,尖头平底弹头,无底缘弹壳。由此出现的情况就是,重机枪使用九二式机枪弹,步枪、轻机枪使用九九式步枪弹。这种做法谈不上最理想,但须注意到同时期苏、英、美都是这种模式,即便它们步枪和重机枪弹药标称尺寸一致,但步枪使用轻尖弹,重机枪使用尖头船尾重弹头的重尖弹,一般情况下不混用,所以日本这个情况谈不上多奇葩。苏联7.62x54mmR步枪弹,虽然这是二战时期苏联统一口径的制式步枪弹,但步枪和DP轻机枪配发左侧的轻尖弹,重机枪配发右侧的重尖弹。所以“7.7mm机枪弹和步枪弹不通用”又怎么样呢?有那么大惊小怪的吗?步枪机枪弹药不通用当时在其他国家陆军也是种常态,即便他们的弹药标称尺寸是一样的,但配发时机枪弹和步枪弹也是分开的。另外,九九式步枪、轻机枪虽不能使用九二式重机枪的半底缘弹,但九二式重机枪能用九九式无底缘弹应急。为提高弹药通用性,1940年后日本还修改了九二式机枪弹弹底形状,取消了底缘,修改后的九二式机枪弹可用于九九式步枪和轻机枪。但大多数时候,九二式重机枪还是打九二式机枪弹,九九式步枪、轻机枪打九九式步枪弹,因为前者是尖头船尾弹头,更利于远距离射击。至于日本陆海军7.7mm枪弹不通用则是另一个缘由:日本海军一直师承英国海军,于1926年也从英国购买了一批刘易斯机枪作为舰艇高射机枪,并按照日本引进外国武器的习惯命名为“留式機铳”。后日本引进了刘易斯机枪生产许可权,在本国进行仿制生产,将其正式命名为九二式机枪(九二式機铳)。由于引进自英国,它用的是英国.303英寸步枪弹,日本海军命名为九二式7.7mm机枪弹,和陆军的九二式7.7mm机枪弹、九九式7.7mm步枪弹都不通用。日本海军九二式机枪原本作为舰用机枪和航空机枪使用,不配三脚架,但海军经常抽调水兵组成“特别陆战队”上岸作战,所以临时给海军九二式机枪配备了三脚架。日本海军的九二式7.7mm机枪弹,其实是日本版的.303步枪弹。一个是陆军步兵武器弹药,一个是海军舰载/机载武器弹药,两者有不同的技术源头,存在于两个互不混同的弹药供应体系中,不存在陆军的弹药搞错发给海军,或海军的弹药搞错发给陆军的情况。所以这种不通用虽然谈不上是什么好事,但也谈不上是什么不得了的坏事,相反要求海陆军任何一方更改弹药口径都是一件极其可怕的浩大工程,成本极其高昂,那么为什么要强求统一去这么做呢?
所以这些嘲讽日军弹药不通用的军圈梗,除了以讹传讹,不懂装懂,输出情绪,连基本事实都没有搞清楚。如果说以前是不懂,被误导了,那不应该苛责,谁都是从不懂过来的,但如果不懂还自以为很懂,为了装逼到处刷这些烂梗,甚至为了流量故意去传播这些烂梗,那就不可原谅了。